一、法定依據《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出具檢測報告的防雷檢測單位,應當對隱蔽工程進行逐項檢測,并對檢測結果負責。檢測報告作為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渡钲谑欣纂姺雷o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當年竣工的防雷工程應當在投入使用前,申請防雷裝置檢測。 《深圳市建(構)筑物防雷工程設計審核、驗收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市防雷中心辦理防雷工程檢測登記手續。
二、受理條件登記人提交的登記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
三、辦理防雷工程檢測登記,應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上海市建設項目防雷工程檢測登記表(回執)》(一式叁份,加蓋公章);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建筑工程項目表(復印件);
3、防雷裝置施工圖(項目總平面圖、防雷接地基礎平面圖、屋面防雷平面圖、防雷接地系統圖、電氣防雷設計(施工)說明、低壓配電系統圖、弱電系統圖)。
四、辦理程序
1、建設單位向深圳市防雷中心提交材料;
2、對符合申請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深圳市防雷中心予以受理;
3、建設單位根據檢測告知單通知深圳市防雷中心進行檢測;
4、竣工檢測結束后深圳市防雷中心出具《深圳市建設項目防雷工程檢測報告》。
五、時限及收費標準
1、承諾時限:竣工檢測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出具《深圳市建設項目防雷工程檢測報告》(法定休息日和節假日除外);
2、收費標準:物價局及主管機構文件。
六、具體受理單位及聯系方式深圳市防雷中心具體負責建設項目的防雷工程檢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