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壓線路宜全線采用金屬鎧裝電纜或一般塑料外皮電纜穿金屬管直接埋地敷設,在入戶端應將電纜的金屬外皮、鋼管接到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上 。當全線采用電纜有困難時,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桿和鐵橫擔的架空線,并應用一段金屬鎧裝電纜或護套電纜穿鋼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長度應符合以下表達式要求,但不應小于15m。
式中:L——金屬鎧裝電纜或護套電纜穿鋼管埋于地中的長度,m
ρ——埋電纜處的土壤電阻率,Ω?m。
在電纜與架空線連接處,尚應裝設避雷器。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鋼管和絕緣子鐵腳、金具等應連在一起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2、解控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應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相連。距離建筑物100m內的管道,應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20Ω,并宜;利用金屬支架或鋼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綁扎鋼筋作為引下線,其鋼筋混凝土基礎宜作為接地裝置。
埋地或地溝內的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亦應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相連。
1、當低壓線路全長采用埋地電纜或敷設在架空金屬線槽內的電纜引入時,在入戶端應將電纜bai金屬外皮、金屬線槽接地;對第二類防雷建筑物4、5、6項所規定的的建筑物,上述金屬物尚應與防雷接地裝置相連。
2、第二類防雷建筑物中的4、5、6項所規定的建筑物,其低電壓線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低壓架空線應改換一段埋地金屬鎧裝電纜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穿鋼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長度應符合以下表達式的要求:
但電纜埋地長度不應小于15m。入戶端電纜的金屬外皮、鋼管應與避雷的接地裝置相連。在電纜與架空線連接處尚應裝設避雷器。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鋼管和絕緣子鐵腳、金具等應連在一起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2)、平均雷暴日小于30d/a地區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壓架空線直接引入建筑物內。
3、第二類建筑物中的1、2、3、8、9項所規定的建筑物,其低壓電源線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低壓架空線轉換金屬鎧裝電纜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穿鋼管直接埋地引入時,其埋地長度應大于或等于15m,并且入戶端電纜的金屬外皮、鋼管應與避雷接地裝置相連。在電纜與架空線連接處應裝設避雷器。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鋼管和絕緣子鐵腳、金具等連在一起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2)、當架空線直接引入時,在入戶處應加裝避雷器,并將其與絕緣子鐵腳、金具連在一起接到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上??拷ㄖ锏膬苫姉U上的絕緣子鐵腳應接地,去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30Ω。
4、架空和直接埋地的金屬管道在進出建筑物處應就近與避雷的接地裝置相連;當不相連時,架空管道應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小于10Ω。第二類防雷建筑物第4、5、6項所規定的建筑物,引入、引出改建筑物的金屬管道在進出處應與避雷的接地裝置相連;對架空金屬管道尚應在距建筑物約25m處還應接地一次,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1、對電纜進出線,應在走出端將電纜的金屬外皮、鋼管等電氣設備接地相連。當電纜轉換為架空線時,應在轉移處裝設避雷器;避雷器的接地端、電纜金屬外皮和絕緣子鐵腳、金具等應連在一起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小于30Ω。
2、對低壓架空進出線,應在進出線處裝設避雷器并與絕緣子鐵腳、金具連在一起接到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上。當多回路架空進出線時,可僅在母線或總配電箱處裝設一組避雷器或其他型式的過電壓保護器,但絕緣子鐵腳、金具扔應接到接地裝置上。
3、進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屬管道,在進出處應就近接到避雷或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上或獨自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30Ω。
4、高度超過60m的建筑物,其防側擊和等電位的保護措施應符合相應要求,并應將60m及以上的外墻上的欄桿、門窗等較大的金屬物與避雷裝置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