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防雷建筑物:
1、制造、使用或貯存:炸藥,如黑索金、特屈兒、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銨炸藥等;火藥,如單基無煙火藥、雙基無煙火藥、黑火藥、硝化棉、硝化甘油等;起爆藥,如雷汞、氮化鋁等;火工品,如引信雷管火帽等。
2、具有0區或10區爆炸環境的建筑物。
0區是指正常情況能形成爆炸混合物的場所;
10區是指粉塵或纖維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險場所。
防避直擊雷的措施
應裝設獨立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網),使被保護的建筑物及風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
的物體均處于接閃器保護范圍內。架空避雷網的網格尺寸不應大于5m*5m或6m*4m。
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呼吸閥、排放管等管口外的以下空間應處于接閃器的保護范圍 以內,當有管帽時,按表1 確定,但無管帽時,應為管口上方,半徑為5m 的半球體。接閃器與雷閃的接觸點應設在上述空間之外。
裝置內的壓力與周圍空氣壓力的壓力差 | 排放物的比重 | 管帽以上的垂直高度 | 距管口處的水平距離 |
kPa | m | m | |
5~25 | 重于空氣 | 2.5 | 5 |
<25 | 輕于空氣 | 2.5 | 5 |
>25 | 重或輕于空氣 | 5 | 5 |
表1 有管帽的管口處于接閃器保護范圍的空間
排放爆炸危險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放散管、呼吸閥、排風管等,當其排放物達不到爆炸濃度,長期點火燃燒,一排放就點火燃燒時,及發生事故時排放物才達到爆炸濃度的通風管、安全閥,接閃器的保護范圍可僅保護到管帽,無管帽時可僅保護到管口。
獨立避雷針的桿塔、架空避雷線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網的各支柱處應至少設一根引下線。對用金屬制成或有焊接、綁扎連接鋼筋網的桿塔、支柱,宜利用其作為引下線。
獨立避雷針和架空避雷線(網)的支柱及其接地裝置至被保護建筑物及其有聯系的管道、電纜等金屬物之間的距離(圖2),應符合下列表達式要求,但不得小于3m。
(1)地上部分:
當hx < 5Ri 時,
Sa1 ≥ 0.4(Ri + 0.1hx)
當hx ≥ 5Ri 時,
Sa1 ≥ 0.1(Ri + hx)
(1)地下部分:
Se1 ≥ 0.4Ri
式中:Sa1——空氣中距離,m;
Se1——地中距離,m;
Ri——獨立避雷針或架空避雷針(網)支柱處接地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Ω;
hx——被保護物或計算點的高度,m。
圖2 避雷裝置至被保護物的距離
架空避雷線至屋面和各種突出屋面的風帽、放散管等物體之間的距離(圖2),應符合下列表達式的要求,但不應小于3m
(1)當(h + L/2 )< 5Ri 時,
Sa2 ≥ 0.2Ri + 0.03(h + L/2)
(1)當(h + L/2 )≥ 5Ri 時,
Sa2 ≥ 0.05Ri + 0.06(h + L/2)
式中:Sa2——避雷線(網)至被保護物的空氣中距離,m;
h——避雷線(網)的支柱高度,m;
L——避雷線的水平高度,m。
架空避雷網至屋面和各種突出屋面的風帽、放散管等物體之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表達式的要求,但不應小于3m
(1)當( h + L1)< 5Ri 時,
Sa2 ≥ 1/n【0.4Ri + 0.06(h + L1)】
(1)當( h + L1)≥ 5Ri 時,
Sa2 ≥ 1/n【0.1Ri + 0.12(h + L1)】
式中:L1——從避雷網中間最低點沿導體至最近支柱的距離,m;
n——從避雷網中間最低點沿導體至最近支柱并有同一距離L1 的個數。
獨立避雷針,架空避雷線或架空避雷網應有獨立的接地裝置,每一引下線的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電阻率高的地區,可適當增大沖擊接地電阻。
聲明:文章來源網絡,發布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文章內容僅供參考。